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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学术界对欧洲若干热点问题的研究进展
     
        近年来学术界对欧洲若干热点问题的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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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认同与欧洲一体化
        
        文化认同理论的提出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后来被广泛运用于社会、历史、政治、文化等领域的研究。作为世界上最大、一体化水平最高的地区性组织,欧盟的形成与欧洲多元文化的共同性密切相关。尽管欧洲是多个民族国家共处、多元文化并存的地区,但是古希腊、古罗马文明、基督教信仰等共同构建了欧洲文化的基石,带给欧洲人共同的“文化归属感”或“欧洲认同”。“欧洲认同”作为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深层次理论问题在欧洲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在中国也日益被从事欧洲研究的学者所重视。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欧洲认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欧洲认同的起源与发展,欧洲文化认同对欧洲一体化的作用与影响,以及困境中的欧盟对欧洲认同的反思。
         一、欧洲认同的起源与发展
         探寻欧洲认同的基础首先要对欧洲文明发展的脉络进行梳理,分析欧洲政治文化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近代欧洲政治文化的来源有两条线,一是近代国家形态的出现;二是欧洲人相互之间的“认同感”,即“欧洲观念”。前者产生了现代民族国家,后者则推动欧洲走上了“统一”之路。要了解近代、当代欧洲的政治哲学,民族观念和欧洲观念是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
         通过从空间与时间两个维度追溯、思考欧洲认同的发端与历史进程,可以发现影响欧洲认同观念的因素有很多,而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几次大的文化运动,尤其是古典主义、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对欧洲认同的影响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尽管它们主要盛行于西欧精英阶层当中,但这些文化运动却依然蔓延到了整个欧洲大陆,渗透到民间乡村,形成了一个“欧洲精神联合体”。除了思想、文化、艺术领域的运动,对近代、当代欧洲认同产生重大影响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灾难”。爆发于中世纪欧洲的黑死病断送了约2500万人的生命,占到当时欧洲人口总数的1/3,但是这一灾难同时也促使欧洲人从心理上团结起来,并在几个世纪后最终形成了有意识的欧洲观念。
         在对欧洲文明进程进行必要的梳理、对欧洲认同的概念及其发展追根溯源之后,思考当代欧洲认同问题,可以从多种视角考察和分析欧洲认同概念、公民与社会认同,并以实证研究方法选择一些欧洲化的案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欧洲认同并非固定和僵化的事物,而是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兼具文化与政治的纬度,是塑造欧洲模式的观念基础。
         二、欧洲文化认同对欧洲一体化的作用与影响
         欧洲文化认同对欧洲一体化的作用与影响是欧洲认同研究中的热点之一,将文化认同问题放在欧洲一体化的框架下进行思考,把欧洲认同与欧盟治理结合起来,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有学者从欧洲认同感的产生、新欧洲认同政治以及当代欧洲认同的逐步形成等三个方面对欧洲认同这一历史现象进行了分析。从这种视角看,欧洲联盟不仅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而且是一个文化和理念的共同体,是一个为所有欧洲公民创造情感归属的“精神家园”,而欧洲认同的建构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途径。欧盟应当从欧洲文化的同一性入手,挖掘和强调欧洲文化的共性、加强欧洲范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以便建构超越民族的欧洲文化认同。从理论上说,欧洲认同是欧洲各民族在和平、平等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对现有民族认同的超越,欧洲认同的形成既是欧洲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一体化发展的有力手段,更有利于解决欧洲一体化发展的合法性问题、弥补一体化功能主义道路的不足、培养公众对欧盟的归属感、缓和欧洲的民族矛盾、提高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为欧盟东扩提供基础和动力。
         三、困境中的欧盟及对欧洲认同的反思
         近年来,欧盟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从欧盟宪法危机、围绕中期预算方案的争执、土耳其入盟谈判的困境、欧盟国家的经济民族主义到马德里、伦敦的恐怖大爆炸和巴黎的社会骚乱,以及引起穆斯林抗议的丹麦“漫画事件”等,几乎都能找到文化认同危机的因素。鉴于欧盟所面临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困境,对欧洲一体化进程、欧盟内部治理进行全面反思成为中外欧洲研究领域的焦点,而认同危机则被很多学者认定为阻碍欧盟扩大与深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有学者认为,当前欧盟体制的合法化最需要的是一种认同取向和情感支持。无论是欧盟宪法公投的失败、欧盟移民政策问题,还是欧盟新老成员国间的种种矛盾与隔阂,都与欧洲认同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欧盟治理的认同危机体现在三个方面:欧洲认同与民族认同之间的矛盾关系趋于紧张化;精英与大众之间存在相当大的认同差距;欧盟成员国之间,尤其是新老成员国之间的认同分歧得不到有效的缓解。
         事实上,“欧洲认同”建构过程中的基础领域是社会层面,而“欧洲社会模式现代化”是“欧洲认同”的核心内容。有学者认为,欧盟提出的“欧洲社会模式现代化”概念、共同体的社会政策体系,以及欧盟对于成员国社会政策领域的积极介入对欧洲认同的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通过“欧洲社会模式现代化”的概念加强自身在福利国家改革进程中的整合作用;树立自身维护欧洲社会价值观念的形象,以促进公民对于共同体的归属感,消除一体化经济主义形象的消极影响。其次,通过不断完善共同体社会政策体系,建构“欧洲公民社会权利”的概念,把维护欧洲社会价值观的态度落实到公民个人层面上。再次,通过“开放的协作方式”增强共同体对于成员国社会政策体系的协调能力,在“欧洲社会模式现代化”的过程中推进成员国社会政策的欧洲化进程。这些积极建设“社会欧洲”的举措有着明显的“贴近人民”的意义,有利于强化“欧洲认同”的建设。由于共同体的性质以及相应的能力限制,欧盟到目前为止在上述方面取得的进展是非常有限的。但从长远来说,这些努力却是为一体化的欧洲提供认同基础的基本步骤,关系到欧盟未来的前途与命运。
         总的来看,认同建设是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不可回避的过程,也是欧洲繁荣和进步的必经之路。要克服欧盟目前面临的种种挑战,根本办法之一就是发展全欧洲的公民意识,激发欧洲公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同舟共济感。(孙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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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斯本条约》与欧盟改革
        
        扩大与深化一直是欧洲一体化发展的两条主线。2005年扩大之后,欧盟进行机构与制度改革的紧迫性日益凸现。2001年开始的欧盟制宪的主要目标是要为日益扩大与深化的欧盟描绘出具有超国家色彩的未来。随着欧盟制宪进程受挫,深化欧洲一体化的任务落在《里斯本条约》的身上,这也使其成为近年来我国欧洲学界持续关注的焦点。
         一、欧盟制宪进程受挫与《里斯本条约》出台
         在欧盟现行法律框架下,拥有27个成员国的联盟已经出现了行动能力下降的问题。面对下一轮扩大,欧盟的机制改革势在必行。从2001年欧盟制宪大会的成立到2004年《欧盟宪法条约》在罗马的签署,其目的都是促成机制改革,提高欧盟的行动效率。但是,2005年,被看作是欧盟第一部宪法的《欧盟宪法条约》在法国和荷兰的公投中被否决,欧盟制宪进程陷入了危机。一些学者认为,这表明欧盟立宪与进行更加彻底的宪法化的时机还远未成熟,同时暴露出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存在“民主缺失”、民众对欧盟缺乏认同感等问题,需要欧盟进行深入的反思与调整。此外,欧盟在扩大时还应考虑自身的“吸纳能力”,正确处理扩大与深化的关系,妥善解决新老成员国之间的矛盾。然而,“在危机中前进”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显著特征。在经历了两年的“冷静期”之后,欧盟成员国的领导人于2007年12月13日正式签署了旨在取代《欧盟宪法条约》的《里斯本条约》。学界普遍认为,欧盟最终决定摒弃2004年版《欧盟宪法条约》,谋求重新订立一部为各方所认同的、兼顾一体化现实发展需要的多边条约,表明欧洲回到了实用主义的路径。《里斯本条约》的出台体现了欧盟进行机制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意味着欧洲一体化建设又将踏上新的希望之路。
         二、欧盟机制改革:对《里斯本条约》的解析
         目前,国内许多学者集中对《里斯本条约》进行了不同层次的分析和解读。有学者对《里斯本条约》和《欧盟宪法条约》的异同进行了比较,认为前者保留了后者的核心内容,延续了“进一步改革欧盟机构,简化欧盟决策进程”的改革精神,可以被视为《欧盟宪法条约》的精简版。《里斯本条约》去除了《欧盟宪法条约》中所有带有宪法意味和超国家性质的提法,同时对后者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整合了原有条约中有关对外关系的条款,使欧盟外交、贸易及安全等对外政策更为协调一致。
         许多学者着重分析了《里斯本条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认为《里斯本条约》秉承《欧盟宪法条约》的精神,在整体上保持了欧盟现行的组织框架、职权分配和运作程序的基础上,对欧盟部分主要机构的地位、作用、组成、产生方式等进行适当改革,以增进欧盟的民主性、提高欧盟的运作效率和强化欧盟的一体化程度。《里斯本条约》对欧盟现有体制做了相当重大的改革与调整。比如,以欧盟取代欧共体,赋予欧盟法人地位,合并“三根支柱”;突出欧盟体制的民主原则,规范“增强合作”机制,引入简化的条约修改程序,调整欧盟条约的结构,写入退出条款等。同时,《里斯本条约》还拓展了欧盟的活动领域:强化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中的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强化了民政事务能力,拓展了包括能源、环境、农业等其他领域的政策和目标。《里斯本条约》试图通过调整机构配置、内部权力平衡和决策机制,以便保持和改善扩大后的欧盟的决策效率,其措施包括:设立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职位,取消半年轮值主席国制度;缩小欧盟委员会的规模,加强欧盟委员会主席的作用;改革部长理事会表决机制,以“双重多数表决制”逐步取代“有效多数表决制”等。
         有学者对《里斯本条约》的性质进行了研究,认为从历史发展来看,《里斯本条约》更像是《阿姆斯特丹条约》和《尼斯条约》等补充性的条约,而不是《欧盟宪法条约》那样的根本大法。《欧盟宪法条约》的制定是为了对过去的文件进行编撰和总结,并为欧盟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而《里斯本条约》采用的对《阿姆斯特丹条约》和《尼斯条约》等以往条约条文修缮的形式,其目的也只在于修改以往条约,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因此,《里斯本条约》是欧盟渐进式发展模式中的另一个典型产物。
         三、对《里斯本条约》的评价和展望
         学术界普遍认为,《里斯本条约》吸纳了宪法条约的精粹、调整了欧盟的体制、拓展了欧盟的活动领域、改善了欧盟的决策机制,其出台所产生的重大意义是勿庸质疑的。首先,《里斯本条约》内容丰富,包括了欧盟体制与机制上相当重大的改革与调整。它对欧盟机构设置和决策方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含了使决策过程更透明、更民主的相关新规定,扩大了欧洲议会的决策范围、强化了各成员国议会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从而提高欧盟对外政策的连续性、有效性和一致性。其次,《里斯本条约》为欧盟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框架和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三根支柱不对称的结构性问题,有利于欧盟应对各种挑战。再次,《里斯本条约》提高了欧盟的行动能力,使欧盟在对外事务中的凝聚力也得到了加强,无疑使欧盟朝着“超国家”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作为一个法律实体,欧盟有权签署国际条约、成为国际组织的成员,这将加强欧盟用一个声音说话的能力,提高其作为国际行为体的作用,增进各成员的共同利益。
         但是,不少学者也指出《里斯本条约》本身以及欧盟的未来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按照既定程序,《里斯本条约》必须经27个成员国依据各自宪法批准后才能生效。2008年6月12日,爱尔兰全民公决否决了《里斯本条约》,欧洲一体化进程再次受挫。如果《里斯本条约》不能按期在2009年1月生效,欧盟的机构改革和表决机制改革计划也将难以如期实现。但是,此次公投失败并不意味着《里斯本条约》即被废弃,其他欧盟成员国,特别是法、德、英等大国都表示要继续批准进程。目前,《里斯本条约》能否生效还要经历其他一些考验。例如,英国政府正面对着日益高涨的公投压力,疑欧情绪较浓的波兰和捷克等国的情况也不乐观。《里斯本条约》是一个妥协的产物,围绕《欧盟宪法条约》做出的删改反映了欧盟内部各成员国之间的利益纠葛,以及各国在“政府间合作”与“超国家管理”的一体化道路选择上存在的分歧。这些问题目前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里斯本条约》最后能否生效,欧洲的一体化深化之路将如何继续,仍需要时间和观察。(莫伟、傅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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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经济模式及其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加速、欧洲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与扩大以及里斯本战略的提出,国外学术界围绕欧洲模式及其改革展开的讨论明显增多。近年来,国内欧洲研究界对欧洲模式的关注度也明显提升。具体而言,“欧洲模式”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它具有哪些重要的特点?该模式面临着哪些挑战?它对外部世界有何影响?它能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什么经验与启示?这样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引起学术界的研究兴趣。大体而言,目前国内学术界对欧洲经济模式的探讨主要集中在经济模式(或经济社会模式)和经济一体化模式两个方面上。
         一、欧洲经济模式是否存在?
         相对于美国模式而言,在欧洲或欧盟层面上存在统一的或大体一致的经济模式吗?对于这一问题,有学者提出,经过50多年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以统一市场和经济货币联盟为基础的统一的欧洲经济实体的形成,使得在欧盟层面正在逐渐形成一个大体一致的欧洲经济模式。目前,在欧盟层面已经形成一个独特的经济政策协调机制,这也是欧洲经济模式的基础。而支持这一结构的经济理论、政策目标、管理结构、职权分配和运作成效等则构成了欧洲经济模式的特点。
         一般进行欧美模式比较时,往往以德国模式(或莱茵模式)作为欧洲模式的代表,这不仅因为德国是欧洲人口最多、国内生产总值最大的国家,更因为其战后发展起来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具有与美国明显不同的特征,而且这一模式及其背后的“弗莱堡法律和经济学派”的秩序自由主义原则在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欧洲大陆国家的基本共识。但是,国内学者的最新研究认为,欧洲经济模式是欧洲内部若干子模式的结合产物,并不能简单地视为德国模式的扩大版。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标志着德国制度特征的核心宪法原则同样适用于其他欧洲邻国:经济制度主要依赖于市场、私人产权和契约,但也受到政府干预和福利国家条款的补充;政治制度主要依赖于代议制民主并受法律的制约,但也受到利益集团干预的影响,这些最基本的共性使得德国模式对欧洲经济一体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此外,欧共体在创立和发展之初恰逢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大行其道的辉煌时期,因此,在德国模式和欧洲模式之间至少有四点相似的特征:一是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理论政策结构为自由市场和社会提供经济宪法;二是在自由经济的秩序政策中竞争政策居首要地位;三是在宏观经济政策结构中,以稳定为导向的货币政策占据绝对优先地位;四是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结合与互补。第四点尤其重要,因为欧洲模式的本质特点就在于寻求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均衡发展,这与美国模式无限制地追求经济增长和财富积累明显不同。保持普遍的社会福利制度几乎是所有欧洲国家的共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欧洲经济模式的选择与走向;从这个意义上讲,把所谓的欧洲经济模式称作欧洲经济社会模式可能更确切。
         二、欧洲经济一体化模式
         经济一体化模式是国内学者关注欧洲经济模式的另一个重要视角。二战结束后,欧洲人率先走出了一条典型的区域一体化道路,经过半个世纪的历程,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积累了宝贵的区域治理经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关注点主要有两个:其一,从最初的6国发展到今天的27国,如此庞大的一体化组织能够较为有效地运作,欧盟是如何协调和化解区域内各种矛盾分歧的,建立了怎样的区域治理的协调和均衡机制、制衡配套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从经济角度看,就是它的经济多层治理与协调结构究竟是什么样的。其二,在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欧盟(欧共体)如何处理同一性与多样性之间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其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结构与体制的差异对一体化的推动与阻碍效应,以及欧盟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总体而言,国内欧洲经济研究界在这些领域的相关研究开始时间不长,主要处于引进欧洲学者的相关理论或从具有不同协调程度的各项经济政策入手进行案例考察的阶段。
         三、欧洲经济模式对世界的影响
         从经济社会模式的角度看,欧盟为世界提供了一种有别于美国的模式,将社会市场经济和福利国家有机地结合起来,其本质是强调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均衡发展。21世纪以来,北欧国家经济社会改革的成功与欧盟里斯本战略的执行,使得面临严峻挑战的欧盟经济社会模式正在焕发出新的活力。里斯本战略一方面提倡促进竞争和发展,另一方面强调维护社会价值,更多地关注人的发展。因此,有国内学者提出,从这个角度看,可否认为这些理念是除“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之外的“里斯本共识”?对此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思考。由于美国经济模式的某些优势是其他国家难以模仿的(如美元霸权、人才吸引和移民劳动力等),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向具有内部良性循环特征的欧洲经济社会模式学习。在这方面,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架构正受到一些社会问题的困扰,我们应该对欧洲经济社会模式所体现出的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给予更多的关注。
         从经济一体化模式的角度看,欧盟为世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区域治理先例和中小国家联合应对经济全球化的路径。经过二战后50多年的一体化努力构建起来的欧洲联盟———统一的经济实体,形成了世界最大的内部市场和对外的整体经济力量。欧盟是在地区水平上实现经济全球化利益的成功范例,使得公民和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全球化的利益和提供应对变化的安全网络。目前,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大都在学习借鉴欧盟的经验,同时欧盟通过50多年的经济一体化实现了欧洲和平的经验,对于构建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关系也有着更深层次的启示。
         另外,在将对欧洲经济模式的研究引伸至国际关系乃至中欧关系领域时,有学者进而提出,对于欧盟依据其经济实力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软力量的行为模式,我们过去更多地认为这是由于其硬力量的不足不得已而为之;现在来看,这可能更多的是一种内部模式和价值观念的向外延伸,是欧盟在寻求一种解决国际关系问题的新道路。(孙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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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法国和英国内政外交的新变化
        
        2005年11月,默克尔当选德国总理;2007年5月,萨科齐成为法国总统;一个月之后,布朗接任英国首相。三位新领导人上台后,德国、法国和英国在内政、外交方面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引起了我国欧洲学界的普遍关注。
         一、德国:稳健改革和价值观外交
         默克尔上台后,在内政上按照“整顿、改革、投资”的三步方案推行了渐进性的改革:上调增值税、减少政府财政赤字、下调企业税以便刺激经济增长;同时,还提出了大联合政府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其内容包括引入全民疾病保险、改善医疗服务、促进法定和私人疾病保险机构的现代化、改革医疗保障体制的融资方式等。有研究者认为,默克尔政府的医疗改革在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作为大联合政府妥协的产物还是受到了很多制约、缺乏整体协调。因此,其改革的结局目前尚难确定。有学者则认为,默克尔改革的实质是逐渐减少国家对社会保护的干预,更加重视个体的责任和积极性,逐步下调公共社会保障的水准、发展补充性保险和企业保险,这种福利改革的方向将会持续下去。
         在外交方面,我国学者关注的重点是德美关系、德俄关系和中德关系出现的新变化。有学者认为,二战后德国的外交政策历来保持两根支柱:一是推进欧洲一体化;二是同美国保持结盟关系,以保障自身安全和欧洲政治的稳定,共同维护和扩展西方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默克尔作为原东德的“反对派”,对美国有一种特殊的“亲近感”。因此,她上台执政后急于修补因伊拉克战争而受损的德美关系。可以说,同美国发展“理智而友好”的关系,是默克尔政府外交政策的首要关注点。在德俄关系上,默克尔政府强调“合作与防范”并举:既同俄保持“战略伙伴关系”,确保获得俄罗斯的能源和市场,又不时对其“民主缺陷”提出批评;既同俄在多个领域进行合作,又支持美国在独联体国家策动“颜色革命”。在中德关系上,默克尔政府在总体上保持了上届政府对华关系的连续性,但意识形态偏见明显,强调中国正在成为一个竞争者,呼吁中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有学者指出,默克尔上任以来大力推行“价值观外交”,把维护“人权”和推广西方民主、自由等所谓“普世价值”作为德国外交的主要目标,这是对施罗德政府外交政策的重要调整。她指责施罗德政府对华采取偏重经济利益的实用主义政策,主张新的对华政策中心应是人权、知识产权等多个目标并重,声称要在民主人权领域加大对华施压的力度。2007年9月,默克尔执意会见达赖,使中德关系陷入近十多年来的最低谷。我国学者对目前中德关系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不仅从默克尔政府的政策调整、德国内部党派之争、全球化背景的角度进行了思考,而且从中德双方对于彼此的了解和认知进行了具体的考察。有文章以德国著名杂志《明镜》周刊为调查对象,分析了2006 2007年重点报道中国和中国人的文章,认为德国主流媒体对中国的负面报道占主导地位、相当一部分民众对于中国的认知存在偏差,这构成了中德关系困境的重要背景。
         二、法国:强势改革和务实外交
         近年来,法国经济停滞不前、失业率居高不下、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在这样的情势下,萨科齐作为强势领导人入主爱丽舍宫,希望通过彻底的改革在法国“破旧立新”。我国学者普遍认为,萨科齐上台后将主要精力放在内政上。在经济改革中,推行减税、减少雇员雇主社会保险分摊金政策,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以提高法国的国际竞争力,通过简化手续、方便融资等措施扩大出口。在社会领域,继续收紧移民政策、改革特殊退休制度,减轻财政负担。在政治体制方面,扩大总统的权力、主张在宪法上确立总统制、扩大议会的平衡作用。在外交方面,萨科齐带来的最大变化是改善了法美关系,在政治上奉行亲美立场,努力修补因伊拉克战争而恶化的法美关系。但是,作为“戴高乐主义”的继承者,萨科齐仍奉行独立外交政策,努力维护法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大国地位。在中法关系上,国内学术界普遍认为,萨科齐上台意味着希拉克在任时中法关系的“蜜月期”结束了。萨科齐主张在所谓的自由、民主、人权,以及气候、环境问题上向中国施加更大的压力。2008年,拉萨3月份打砸抢烧事件发生后,法国媒体对中国政府妄加指责。4月7日,北京奥运火炬在巴黎的传递活动受阻,使中法关系陷入困境。目前,在中法双方高层的努力下,中法关系已经度过紧张期。萨科齐承诺,在法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将进一步推进中欧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我国学者对中法关系的变化、原因与前景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认为目前中法关系和中欧关系都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承前启后,对双方都是考验。
         三、英国:延续中的求新求变
         布朗上台后,在内政和外交上都与布莱尔政府保持了政策上的延续性,同时在此基础上求新求变。在内政上,新政府的改革重点是解决教育、住房以及医疗、养老金等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宪政改革限制政府权力,调整加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外交方面,英美关系和中英关系总体稳定。国内研究者认为,虽然布朗上任后在某些方面刻意弱化了英国与美国的关系,希望改变布莱尔执政时期唯美国马首是瞻的做法,但英美特殊关系仍将维持下去,因为它给英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与前任相区别的是,布朗不会一味给予美国无条件的支持,在伊拉克局势、全球反恐、对外援助等问题上会提出自己的方案。中英关系从稳健走向成熟,英国首相的交替对此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布朗今年5月份在教堂会见达赖,给中英关系的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但学者普遍认为,该事件对于中英关系造成的危害远不如中德关系。英国方面已表示,与中国在国际事务上进行合作仍然是英国外交的重点。布朗上台后,英俄关系一度陷入紧张状态,因引渡特工案嫌疑犯触发了两国冷战以来最大的外交危机。相关分析认为,英俄交恶与英国不断用“人权”、“民主倒退”向俄罗斯施压有关;双方在能源和经济方面的相互依赖很深,两国外交关系不会走向死胡同。
         另外,有学者在对德、法、英三国外交政策进行比较研究后认为,默克尔、萨科齐和布朗在欧美关系、欧俄关系以及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共识,有望形成主导欧洲发展方向的新的“铁三角”,对此值得长期关注。(宋晓敏)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8-10-9 1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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