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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赞成利用先进技术进行“强保护”
       我们不赞成一些国家和企业利用先进技术或先进手段进行“强保护”,牟取自己的利益,而使其他多数国家多数人受到损失。
        ——针对最近发生的微软“黑屏事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近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应与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政府总体上坚持的方针是“鼓励创造、支持流转、依法保护、加强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微软公司应该和中国很好地合作,来解决技术进步中出现的问题,而不应该用这种损害用户利益的措施来保护知识产权。这样的技术垄断会适得其反。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8-11-11 11: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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