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惠勤

“普世价值”论混淆了理想价值与空想价值
“普世价值”在今天之所以热门,与之迎合了人们的某种心态有关。当代生活场景的快速切换,使人们实际上难以主宰自己的命运,因而对梦、对梦想、对梦境就必然寄予厚望。“至少我们还有梦”、“我有一个梦想”、“和梦一起飞”等现今已成为励志式的流行语,共同表达了一种超越自我、追求美好的奋斗精神。但是,如果对此作理性的思考,就不能否认,梦想有两种,一种是理想,另一种是空想,两者的价值并不相同。两者的区别在于,理想是现实的可能性,而空想则是不现实的可能性。对于个人而言,对梦想是否作区分似乎不重要,因为重要的不在于其结果、不在于其是否能够实现,而在于其美好、在于其激励作用。但是,对于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党而言,这种区分就大有必要,因为靠空想即便能激发群众的热情,但由于不可能长久保持这种热情,最终必然会失去群众。 马克思主义靠科学真理掌握群众,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以崇高的理想鼓舞人。正如邓小平指出的:“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就是共产主义。我们多年奋斗就是为了共产主义,我们的信念理想就是要搞共产主义。在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共产主义的理想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多少人牺牲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所以,在马克思主义那里,科学和理想是高度的统一,科学是以理想追求为要旨的科学,理想是以科学真理为支撑的理想。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主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仅在于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美好,而且在于不搞社会主义就没有出路。对于中国而言,概括地说就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因此,马克思主义充分肯定各种空想社会主义的价值,更不否定人们通过各种信仰方式超越和完善自我,但是无产阶级政党不能以空想指导实践。共产主义的力量不仅在于其理想性,更在于其客观必然性。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的伟大贡献时指出:“法国人和德国人的共产主义,英国人的宪章运动,现在不再像是一种也可能不会发生的偶然现象了。这些运动现在已经被看作现代被压迫阶级即无产阶级的运动,被看作他们反对统治阶级即资产阶级的历史上必然的斗争的或多或少发展了的形式,被看作阶级斗争的形式,但是这一阶级斗争和过去一切阶级斗争不同的一点是:现代被压迫阶级即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摆脱阶级划分,从而摆脱阶级斗争,就不能争得自身的解放。因此,共产主义现在已经不再意味着凭空设想一种尽可能完善的社会理想,而是意味着深入理解无产阶级所进行的斗争的性质、条件以及由此产生的一般目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条件的学说。 可见,一方面用千百年来人们追求的某些美好愿望注解“普世价值”,另一方面又用“普世价值”去干预现实政治,为推行西方式民主开辟道路,这是严重的理论混乱。造成这一混乱的根子在于对西方民主的迷信。在一些人心目中,西方民主的确就是人类千百年来的梦想,是不可超越的神圣力量。正如列宁指出的,“未必还能找到别的问题,会像国家问题那样,被资产阶级的科学家、哲学家、法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和政论家有意无意地弄得这样混乱不堪。直到现在,往往还有人把这个问题同宗教问题混为一谈,不仅宗教学说的代表人物(他们这样做是十分自然的),而且自以为没有宗教偏见的人,也往往把专门的国家问题同宗教问题混为一谈,并且企图建立某种具有一套哲学见解和论据的往往异常复杂的学说,说国家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是一种超自然的东西,是一种人类赖以生存的力量,是赋予或可能赋予人们某种并非来自人本身而来自外界的东西的力量,说国家是上天赋予的力量。必须指出,这个学说同剥削阶级——地主资本家的利益有极密切的联系,处处为他们的利益服务,深深浸透了资产阶级代表先生们的一切习惯、一切观点和全部科学,因此,你们随时随地都会遇见这一学说的残余,甚至那些愤慨地否认自己受宗教偏见支配并且深信自己能够清醒地看待国家的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 实际上,民主作为国家的组织形式决定了它和国家一样,具有结构上的依存性和功能上的有限性。从结构上看,民主和国家一样,都是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都是一种历史现象,因而都服务于一定的阶级统治、都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亡,本质上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从功能上看,民主决不是万能的工具,而只是有限的手段,它不能鉴别真理、不能提高效率、不能实现事实平等,因而其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当民主存在的时候,它总不能真正实现,而当它真正实现时,民主也就消亡了。恩格斯曾嘲弄地指出,“依靠普选权来治理国家就象绕道合恩角时迷失了航路的海船水手一样:他们不研究风向、气候和使用六分仪,却用投票来选择方向,并宣布多数人的决定是不会错的。” “普世价值”论混淆了马克思不同语境中的话语价值 退到最后,“普世价值”论会抬出马克思。它提出的问题是,马克思除了讲具体的、历史的、阶级的民主外,有没有一般的、形式的、共性的民主?它在给出了肯定的答案的同时,一般作了两个方面的论证:一是大量引证马克思或恩格斯有关一般民主制的论述,以证明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视野中民主是普适性的;二是大量引证马克思、恩格斯有关社会主义民主的举措在今天西方民主制中得到实现的例证,以证明民主在政治实践中同样具有超阶级的普适性。 但是这类引证违背了公认的学术规范。无论何种学派,在引用文本或史料时,总要先对其进行考证和鉴别,以确定这些文本的可信度及实际价值。无论如何评价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演进及其变革成果,他们曾经历了不同的哲学信仰则是学界所公认的,因此,不能不加区分地引证其不同时期的作品就是起码的要求。“普世价值”论关于马克思“民主一般”的引证,大体上出自其早期著作,比如马克思1843年七八月间写下的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学界公认这是马克思的“费尔巴哈”时期,关于民主是“类概念”、是“人民的自我规定”等等,都具有浓厚的人本主义印记。如果要最概括地说出马克思早期思想与其成熟时期思想的差别,那就是马克思早期是从哲学、伦理学或信仰追求中直接导出政治或社会变革的结论(这也是西方启蒙学者的通病),而马克思思想成熟后则始终遵循从现实历史的矛盾分析中找到社会变革的出路。迄今还没有关于马克思成熟时期从“政治一般”去谈论民主一类问题的可靠引证,包括一些人热炒的所谓恩格斯晚年转向的论证在内,都经不起严肃的文本考证。应该说,列宁的下述论断体现了马克思关于民主的基本思想:“如果不是嘲弄理智和历史,那就很明显:只要有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民主’,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附带说一下,‘纯粹民主’不仅是既不了解阶级斗争也不了解国家实质的无知之谈,而且是十足的空谈,因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民主将演变成习惯,消亡下去,但永远也不会是‘纯粹的’民主)。” 民主问题(即便是一般意义上)在马克思那里和西方一般民主那里仍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当“普世价值”论大讲民主需要代表制、民主需要普选制、民主需要社会自治等等这些所谓民主的共性时,它忘记了,这不仅仅是个法律形式或制度形式的问题,而根本上是个社会形态问题。比如,怎么使代表真正代表人民,从形式上看似乎有普选、有监督、有随时撤换的制度机制就行,实际上要真正做到这点,必须具备代表无特殊利益可谋(所以巴黎公社要实行代表领取普通工人工资)、选民无特殊条件限制(除了个人意愿外,不因时间、信息、生计等限制参与)、社会无根本利益冲突(这是共同价值标准和共同意志的基础)。所以,在马克思看来,真正实行了民主制,也就不需要民主制了;所以,民主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始终是与消灭阶级、促使国家消亡相联系的,而西方民主制则必然止步于此;所以,断言当代西方的民主政治实践已经突破了资产阶级的局限,具有了人类的共同价值,只能暴露出他们并不认为马克思关于消灭阶级的观点具有实践意义。在这一前提下,他们对于马克思思想的引证自然就是“毫无实事求是之心,唯有断章取义之用”。 所以,“普世价值”论无论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引证,还是对其思想在当代西方民主制中实践的诠释,都是在根本曲解的前提下所为,不能视为是严肃的研究结论。
“普世价值”与国际关系中的单边主义和双重标准
任何时代的统治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但在不同的时代统治思想却有不同的思想表达。就今天而言,在个性化人性化的趋势下,统治思想越来越采取“软实力”的方式,“普世价值”就成为其最为理想的选择,其突出表现就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大力推行的建立在所谓人道理想上的人权观。 从美国人权观所宣扬的人道理想本身看,其特点就在于价值观的单一性和实践标准的双重(多重)性。在它看来,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价值不是多重的,而是单一的;这些价值之间的关系不是矛盾关系,而是简单一致的关系;实现这些价值不是具体的、历史的过程,而是超越民族、历史阶段的绝对要求。这样,当它被付诸实践时,就必然产生多重人权标准:它必定不能平等地对待各民族,而是将其划分为“有人权”的和“无人权”的;它必定不能将人权的维护和实现视为各国的平等权利,而是将其划分为“人权维护国”和“受制裁国”;它必定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比如说“反对民族清洗”)践踏人权(剥夺一个民族选择自己制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等等。美国等国家的所作所为完全证明了这一分析。它们总以“救世主”、“人权恩赐者”自居,动辄以“人权状况”制裁甚至侵略他国,而对自己不光彩的人权记录却讳莫如深,毫不改悔,甚至极霸道地让别人闭嘴。给予这种优越性和特权的武器,就是建立在单一价值观上的所谓“人道理想”。 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拒绝这种美式的“人道理想”。真正维护崇高的道德理想,必定以肯定不同文化、文明及其相应价值观的平等存在权利为前提,以鼓励多种价值观求同存异、互学互补的良性交流为主旨。这样才能有生动活泼、安宁统一的世界大家庭,才能有人间的公平公正。我们这样说,内在地包含了人权标准的客观、普遍、绝对方面,这就是人类不分种族一律平等、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用政治谈判的方式解决国家争端,用民族和解的方式解决民族冲突,用开放和交流的方式解决文化差异等等。总之,体现人道理想的社会,决不是由某个国家充当家长、裁判或警察的社会。 说人权高于主权,首先不符合事实。正如邓小平所讲的:“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在今天的世界现实中,个人的命运还是直接地、紧紧地同民族的命运连在一起。没有国格就没有人格,没有国权就没有人权。美国人是人、美国人的命宝贵,不就是因为美国强大吗?广大第三世界的人民屡遭强权政治的欺凌,无辜百姓生灵涂炭,不就是国家贫弱吗?因此,第三世界国家绝不能上美国人权观一些伪善口号的当,只有专心致志地发展自己,才能真正扬眉吐气,在世界各国面前挺直腰杆。 说人权高于主权,其实包藏着不可告人的祸心,这就是整垮社会主义中国,制服第三世界国家,确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霸权统治。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是否优越,根本在于它能否有效地提高该国的生产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国家制度的选择权说到底在该国人民,而不在任何一个外国的权力中心。因此,借口一种制度违反人权、不合理、不合法,而干涉别国内政、损害别国主权,是强权政治的翻版,也是世界不安宁的根源。这种事情之所以屡屡发生,是美国作为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不合理的国际秩序的现实结果。要根本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大力推动多极化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国际关系新秩序的最主要的原则,应该是不干涉别国的内政,不干涉别国的社会制度。要求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照搬美、英、法的模式是办不到的。”由我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没有过时。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当然不能排除人类性话语,不能孤立、抽象和无条件地使用阶级性话语,而必须根据历史发展的具体实际,把阶级性话语和人类性话语统一起来。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更不能拒斥阶级性话语,孤立、抽象和无条件地使用人类性话语,纠缠于同资本主义大打“普世”牌,比谁的迷魂汤威力更大,这肯定没有出路。适应新的历史条件的变化,我们必须重视人类性话语的使用,但这是策略层面的、有条件的应变,而不是根本理论的混淆和战略性改变。只有保持理论上的自觉,才能拥有思想上的领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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